您所在的位置: 大同离婚律师网 >成功案例

律师介绍

李勇律师 以独特的法律思维,洞悉案件的事实。以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李勇律师大学毕业后以大同市、朔州市二地考区 第二名, 山西省全省第三名的优秀成绩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成为职业律师以来一直秉承“受人...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勇律师

电话号码:1393-5231785

手机号码:13935231785

邮箱地址:13357462@qq.com

执业证号:11402200810740819

执业律所:山西韵森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金地富苑小区临街商铺26号

成功案例

大同离婚律师-梁某某与边某某离婚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梁某某与边某某离婚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梁某某,女,1981年2月25日出生,汉族,山阴县人,无业,住山阴县X乡X村。

委托代理人李勇,山西正麒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边某某,男,1981年2月26日出生,汉族,山阴县人,农民,住山阴县X乡X村X区X排X号。

上诉人梁某某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山阴县人民法院(2015)山民初字第8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梁某某于2016年1月7日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处分自己的权利。上诉人梁某某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梁某某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上诉人梁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郭洪福

审判员  赵彩兰

审判员  李中祥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

书记员  杨 敏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6 www.0352hunyi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大同市城区云中路城区人民法院北侧
手机:13935231785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