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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律师 以独特的法律思维,洞悉案件的事实。以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李勇律师大学毕业后以大同市、朔州市二地考区 第二名, 山西省全省第三名的优秀成绩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成为职业律师以来一直秉承“受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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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离婚法院调解都说什么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如何调解的

  (一)法院调解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二)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

  (三)法院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四)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

  (五)离婚案件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六)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法院调解根据开庭审理的方式和步骤进行。

  (七)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节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

  (八)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药酒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对于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可不制作调解书: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及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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